项目框架准备用 maven+SpringMVC+mybatis 搭建。
我看已经看过 有的人按照 dao service web util 这样划分, 还有的用 domain 里面是 数据模型(实体类)和 service以及 service iml。 将实体某型和业务接口及实现放在一个 子模块里, 但是到底哪种好,处于什么考虑?
另外给 举个例子 多模块的应用场景,比如说如果我这样用多模块,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达到什么样的作用和好处,
我已经看了maven的聚合和继承,我现在需要的答案是实际中,应用,如何比较好,我们在用多模块开发,但是我感觉划分的不够清晰,而且比较乱,想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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